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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個資聲明及驗證電子郵件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公開聲明

請務必詳閱以下內容,再進行預約:

本系統會於您完成網路預約申辦日期成功後寄送通知信,請務必確認您填具的電子郵件正確無誤,以確保可正常接收本局【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】寄送的信件。 因應民國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,本局將善盡個資保護職責,非因公務需要,不會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,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。

您於本系統填具的個人資料及上傳的護照用照片影像電子檔,本系統將自您完成填表預約之次日起保留60個工作天,逾期系統將會自動刪除。

包含.cn/163.com/qq.com等郵件網域無法正常發送,請改用其他信箱。
如未收到「驗證信」,請檢查垃圾信箱或確認電郵信箱是否輸入錯誤。如果仍無法排除問題,請洽客服專線(02)2343-295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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